让杨惠晴「不及抗拒」,如果杨惠晴已经抗拒,汤智伟当然就要赶快老二
,不能再继续。
幸亏这里汤智伟和我合地天衣无,汤智伟在故意透真实分之际也完
成,既达到羞辱杨惠晴的目的,也让自己不会因此落制交的嫌疑里。
「被告涉犯趁机交罪之分,亦难认定其有利用告诉人神、障碍、
心智缺陷或其他相类之形,不能或不知抗拒而为交之行为。盖告诉人当时乃
相当清醒,对被告之询问对答如,有录音及证人陈湘宜为证。故同案被告汤智
伟对伊施行之交行为,自不该当趁机交罪之要件。以上各罪,本署依刑事诉
讼法252条第款为不起诉分。」
我毫不意外地撕毁这份不起诉分书,里面写的容跟老师预测的八九不离
十。
本来就是啊,刑法的评价非常严谨,虽然我们的行为很机车,但是趁机交
的构成要件本来就不能包括「令人误认」
或「诈欺」
这样的手段。
另外我们颜杨惠晴的份,老师也用事前的承诺阻却了违法,是她自己答
应找很多人来她的,在髮上和脸上採集到,只能证明她确实和很多人行
猥亵或交行为,阴没有撕裂伤、全没有红或受伤,是要怎幺告制交
或猥亵啦!我可以想像杨惠晴收到不起诉分书的表,她被我除了接合之
外所有玩法几乎都玩过了,更别说被曾经的手败将汤智伟三次,其中更有
一次被后上就当着许多外人的面被教训一番;除了当众被欣赏、被曾
经上当的诈骗被害人把灌的羞辱,警局和地检署还要把自己脑残
上当被白的场景重複描述多次,更要承认自己是因为被砸大把金钱利诱,才
误以为富少要娶她。
一想到她要经历这幺多的无奈折磨,同学们无一不到大快人心。
至于老师利用法律漏,以诈术让对方和汤智伟交,对方多只能主张民
事上的求偿,也不是刑法能理的,刑法没有诈欺交罪;汤智伟还巴不得杨惠
晴向他民事求偿咧!一次5还是?她求偿多少汤志伟都会乐
意付钱的,因为这样就証明她只是个值这个价钱的级女!夜店迷姦王「李宗
瑞」
衰就衰在他把交过程录影来,这边有妨害秘密罪的问题;又利用他人酒
醉时交,也有趁机交罪的成立。
要是他光以老爸是元大金控董事,导致女愿意为他献、和他,事后
即使证明他是穷光,全是以诈术欺骗女与他交,在刑法上也不成罪。
事还没完呢!还记得在追求杨惠晴过程中,我送她总价几十万的财吗?
后来我们都以撤销赠与的方式讨回来了,因为民法42条规定「赠与附有负担
者,如赠与人已为给付而受赠人不履行其负担时,赠与人得请求受赠人履行其负
担,或撤销赠与。」
所以我每次送她东西都调,「如果妳嫁给我。」
当然这些都有录音证据或证人;既然杨惠晴也不可能想要嫁给每次庭都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