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某些不可描述的方向发展,他行提起一个话题,一脸正地与她沟通,“以后别再晚睡了,白天不能画么,非要熬夜?”
“白天我没有灵啊,画不来的,”黎蹙起秀眉,双手捂住耳朵,拨浪鼓似的摇,“我不听我不听,你别以为当了我男朋友就能随便我了,你信不信我明天……”
找别的男人去。
话一她就后悔了,她心里想表达的不是这个意思,但在特殊时期她心烦躁,一个顺就把这些话秃噜来了。
迟言的脸登时沉了去。
黎委屈地咬唇,再看向他时,圈周围泛起了一层细细的红。
算了,看她这幅惨兮兮的模样,迟言也不忍心同她计较了。
只是,死罪可免,活罪难逃。
老老实实待在肚上的大掌突然微动,改变了方向,两个指尖猛地探了她的.边缘,极威胁地在她的肤上画着圈圈。
“嗯!”黎紧张地缩了缩,小手连忙追上去阻止它的前,大本能地并拢。
那两手指没有继续冒犯的意思,又慢悠悠地收了回去。
一直了两个小时,确认她睡熟了,迟言才悄悄了床。
没有养女朋友的经验,迟言只能照养的方式笨拙地养着黎。
想要当一个合格的主人,要到的无非有三:吃的,哄睡觉,再加上多花时间陪着小。
遵循着这种原则,迟言发现了黎和多多的很多共同。
比如,都喜吃他的东西,再比如,只有被他才能睡着。
他像个古时候新嫁的小媳妇,任劳任怨鞍前后地伺候自己的夫君,变着花样给她好吃的补。
有了迟言,黎觉得,连姨妈期好像都不是那么特别难熬了。
以往她脸惨白手脚冰凉的这几天,被他照顾得双颊红发。
又是午,黎躺在自己松舒适的小床上,睡得小脸粉扑扑的。
红枣和肉的香味顺着门一一渗屋,鼻,黎被肚里的馋虫唤醒。
她光着脚丫往厨房跑。
迟言正好刚打开锅盖,汽如雾一般弥漫在他周围,衬得他清俊的背影愈发像位遗世独立的翩翩仙。
就是腰间绑着的那块围裙有些违和。
黎三步并两步,轻盈地扑上他的后背。
迟言被她撞得向前晃了一,意识地低看像脚,却看到挤在他脚间的那两个白白净净的小脚丫。
“又不穿鞋,还想肚疼是不是?”他她睡饱的小红脸,轻松地来了一个公主抱。
搂紧他的脖,黎叫嚣般地晃动着小。
把气焰嚣张的女朋友放在床边,迟言无视她的挑衅,蹲给她穿拖鞋。
“又要穿这双啊,太了……”黎面带嫌弃地皱了皱鼻。
说实话,迟言买的这种死厚死厚的棉拖鞋,她大冬天都没穿过诶。
不老实地挪开被他攥在手里的脚,她和霸的男朋友打商量,“我能不能穿我以前的拖鞋呀,我真的,我姨妈已经结束了。”
迟言也不抬地拒绝,“不行。”
“哦……”
谁叫她吃人家嘴短呢,现在只有乖乖听话的份。
把两只艳俗的粉兔成功地套在她脚上,迟言站起,“去洗洗手,准备吃饭了,”又不放心地提醒,“记得用啊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