照大清律的规矩,分家清楚之后,同福胡同的祖宅,天然归隆科多所有。
玉故意把一低,惟恐笑了声,五叔父啊,正人先正己的理,必须要懂啊!
隆科多把一瞪,冷冷的说:「你私里在廊坊买了几千亩地的事,藏得再深,也有人报我知晓了。」
老五庆元也是庶,且极不受,他没底气把玉得罪狠了,便重重的叹了气说:「我家里人众多,几乎全是吃饭的嘴,俸禄也异常之微薄,难呐!」
老十二十分有趣瞥了玉,和他后的三个小崽,心说,看你如何应付?
既然是兄弟闹分家,他怎么可能还赖在祖宅里呢?
没办法,谁叫叶克书和德克新的儿们,只知提笼溜鸟混吃等死呢?
现在不在争,等隆老三站稳了脚跟,只怕是连鸡都捞不着了呀。
有权贵的共识。
人在屋檐,谁敢不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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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神爷玉若是没银花了,那才是超级大新闻呢!
自古以来的分家产,一直都是兄弟争父产,岂有分孙辈之产的理?
分了家产的亲兄弟们,必须搬家去,另寻住。
不过,庆恒的要求,也很过分了。
照这个时候分家的规矩,父母在的时候,一切财产都归公中所有。
时至今日,府第在城,田庄在郊外,权贵之家有一个算一个,家家都是这种况。
庆泰有底气说这个大话。只因,他当过吏侍郎、刑尚书、驻防将军,全是油极足的官职,可谓是宦颇丰也。
轮到老八庆泰的时候,他淡淡的说:「诸位兄长,小弟为官多年,也算是薄有家产了。原本呢,小弟确实是不想争啥的。只是,老祖宗传来的东西,大家都有份,又岂能委屈了我儿玉?」
会掀桌,摊牌了呀!
《红楼梦》里,乌孝给贾珍送银送野味的场景,就是这种况的真实写照。
「三哥,您别盯着我看,我没啥要求,您别赶我门就可以了。」老六庆恒现任镶黄旗的二等虾,恰好隶属于领侍卫大臣的玉辖之。
到目前为止,玉两任封疆,三次征,不仅当过侍郎和尚书,就连大学士也是中之。
问题是,谁叫隆科多有个超级大bug的亲儿呢?
再说了,隆科多袭了一等承恩公后,老皇帝的意思已经很明确了,将来的老佟家就是隆老三的天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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隆科多只要把暴了的黑产,往玉的上一推,谁都说不半句闲话来。
玉是老皇帝的钱袋,谁人不知,哪个不晓?
嗯,这显然是,故意摆低姿态的以动人了。
如果是闹翻了,庆元偷偷摸摸买的那几千亩地,肯定不可能继续独吞了。
当然了,照此逻辑而言,隆科多的黑的钱,也算是公中的钱了。
明知老十二是奉旨钦差,叶克书、德克新和洪善,却毫无畏惧的当众抖了家丑,这是想借机
不客气的说,庆恒宁可得罪了叶克书和德克新,也绝对不敢得罪了上司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