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什么?”
明珠就铺匀了。
就把你扔狼窝里,承认了,我不满意我还是要把你扔狼窝里!”
他瞪她。
“没吃过猪肉,还没见过猪跑吗?我听说过,汉血的脖颈会血的汗
她偷偷的看他,打量他:他只是低看她给他洗手,并不理他。眉很,鼻梁很,嘴唇虽薄但充满了肉,火光一闪一闪把他的轮廓映得很深,他帘垂,明珠怎么也瞧不见他的睛。第一次见他时候,可没觉得他英俊,现在怎么觉得他长得愈发好看了呢?是那天自己一心扑在“见霍去病”上,不在意的缘故吗?
“你不去,就等着我把你喂狼!”
他翻看火上的兔,问:“你怎么认得汉血的?”
“欺负人!”
“你也没少欺负我!回答的满意,我就赏你一顿饭吃!”
明珠去拿一个斗篷。
“冲不净的!你不会用手洗吗?”他怒。
明珠吓了一,忙收了:“我本想问,问你要不要挠脖来着。边挠边洗。”
他把清理净的兔架到火上,伸两只血迹斑斑的大手在她的面前。“给我洗洗。”
“在我旁边铺匀了。”
“抱回来!”他恶狠狠的。“要不然……”
明珠后悔,哭无泪。忍!她磨机磨机的假装看兔熟得怎么样,想伺机个歉算了。他其实像兽类的――没人。说得得到。
“好好好。”明珠很是怕他扔了自己不,只好从命。她白皙的小手撩了给她拭血迹。
不提饭还好,一提饭这个字,明珠的肚响声大作。她羞红了脸低声地骂了声:“落井石!”
“不错,赏你顿肉吃。”他带着奸计得逞的笑,回去背上去了两只野兔。“天快黑了,你去捡柴来!”
“……你今晚等着喂狼吧!”
他的手掌厚实,手心里布了一层厚厚的茧。一双长手,要不是生在汉朝,也许他会是一个钢琴家也不一定。她偷笑。左手的大拇指附近和右手的三个手指指更是糙,是常年练箭的结果。她的手在他的手掌里来柔去,里面温的不得了,她每与他相摩一,心就暂停一次。她微微的觉得他似乎在不经意的收拢了手,在昏黄的火光,淅淅的细过两个人似合似相握的手。
“还有一个貂斗篷。”
“去背上拿一个袋。”
“我很累,我一天都没吃饭了,本没有力气!”
“知知,喂狼嘛!”她把草抱到他面前。他手上血淋淋的,正在给兔扒。
明珠看了,从袋里去了,望他手上细细的冲。
“可恶!”明珠咬了牙去寻柴火。深秋时节了,小草原上倒是到都是草,明珠随手就捡了几把。攒够了一抱,她就往回走。回才看见他已经把火升起来了,他的周围攒了几十块木。明珠气嘟嘟的把草扔到地上,“你都捡了这么多好使的柴火,明知我不如你,什么还拿我寻开心!”
“你再洗去就没得喝了。”他说。
明珠去拿了袋。
“你自己双手互一不就好了!还要我沾手!”
“我很喜你!!我脸红是因为我喜你!我就是喜你!!怎么样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