尤其是他的名字,叫他“小归”,总觉得特别亲切。
想像他皱着眉把那小乌在脖上的表,程乐就不由得心大好。
快到校门的时候,手机突然响了起来,显示一条短信,来自陌生号码。程乐随手打开来看――
程乐选了个漂亮的蓝盒,让店主心包装好这条项链,这才满意地从百货大楼走了来。
这种咄咄人的问话和的语气让程乐很不舒服,脆直接拨了电话过去想听听对方到底是谁。没料电话被挂断,接着收到条短信:“我不方便听电话,短信聊吧。”
小夕……这个名字倒是很耳熟。
小归,读起来不正好是“小”吗?
那边也很快地了正题,很快就回复说:“小夕这个人,你知吗?”
这些年来跟着哥哥养成了省吃俭用的节俭习惯,虽然学计算机以后跟几个熟悉的学长混,帮忙设计些网页编程也有一笔不错的收,可这两百块的项链,却是程乐从小到大买过的最贵的礼了。
程乐微笑着看着那只盖着厚厚的壳的小乌,越看越是喜,上找店长问了价。店长说这是纯银的,价格近两百块,虽然对没有工作的学生来说这样的生日礼有些贵,可那是送给心的人,难得自己还那么喜,价格也就是其次了。程乐毫不犹豫就掏钱买了来。
“或者,你对归剑明的过去完全不关心?”接着又一条短信传了过来。
程乐低思虑片刻,突然想起,小夕?这不就是自己在里面的那个角吗?那个无父无母的孤儿,被主角救之后痴恋上主角,最后甚至为他死掉的炮灰受?曾经和归剑明还因为小夕的格问题在Q群里吵架来着。
“你是程乐吧?是你在我电脑里留号码让我找你的。by消逝的。”
程乐皱眉:“那就请你直接一,别拐弯抹角挑战我忍耐的极限。”
程乐沉默了片刻,走到附近的凉亭坐,快速键回复短信――
不知是不是手机反光的缘故,那一行小字,在太阳底看着竟有些刺。
而且,他那个人总喜把心事都深深藏起来,就跟背了个厚重的壳的乌一样。虽然格雷厉风行,跟慢吞吞的乌差很远,可总来说,还有一些相似的地方的。
程乐紧握住手机,沉着脸回复:“你到底想说些什么?讲重好吗?他的前任男友跟我又有什么关系?”
那人不答反问:“你对归剑明了解多少?知他的背景吗?知他父母是什
正午阳光正烈,周末的缘故,街上行人也很多,大分是从各个院校走来散步的学生侣,平时关在学校上课,也难得周末来放松。程乐拿着项链穿行在人群中,因为买到喜的礼心愉快的缘故,脸上一直带着微笑,引来路人频频侧目,程乐也不介意,自顾自哼着歌往学校走。
“好吧,我告诉你,小夕全名叫凌夕,是归剑明的初恋男友,也就是论坛里常提起的中文系才,被他抛弃后,远走海外的那个人。”
的乌吊坠,那乌壳的每一条纹路都刻得很清楚,连睛都有,看着活灵活现的,特别致。
“既然你真的找我,一定有话要说对吧?所以,不必客气,直接一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