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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4

不觉对酌饮醉,时月明星稀,又佳人在侧,萧文难自禁,便执手而诉衷。恩秋大惊,既而满面羞红,垂首不语。萧文大悦,知其亦有意,相拥室,同衾共枕。常酒壮起,乘八分醉意,见灯人,兴愈炽。一个俯,一个倾送,一个壮而,一个。直直搅作一团缠缪,闹一床狂,竟夜不休。

萧文闻言,初惧,渐心定,与恩秋共叩首,若向长辈行礼。恩秋垂泪,又见几上一剪缓缓成烟,萦绕侧,半饷,杳无踪迹。盖二人深,魂灵亦知。故今夜便离,再不惊扰。

自此两厢和,白共老。

“虽归故地,孤无依。”寥寥数言,已泪落沾襟。

津城有邹某者,娶妻陈氏,俱以四十有五,方生一,曰宁。渐长成,容姿甚,通晓书义,诗尤清丽别致。

时暮乘凉园中,四无人,宁忽见花木丛中落一纸,拾之,则上云:“徒有芳菲遍,不知半片心。长夜

及翌年,二人已亲厚无间。邻生隐有所,与萧文相谈半日,知其痴,长叹而去。又一夜,萧文在府设宴,则邻生在外,只恩秋一人登门。

时恩秋之母有孕三月,一动胎气,当夜便血小产,几近死。休养月余,方可起,已是不悲不怒,只念小儿年幼,恐今后庶作怪。又一夜吵闹,趁夫醉眠,执平日裁衣之剪,刺其心窝。再碰灯烛,转瞬火起,将尸首烧作焦黑,其遍亦伤,被仆救。良久渐苏,啼哭不止。

逾数月,一夜,萧文自梦中惊醒,然侧无人。遍寻未几,于一静室,闻恩秋与人私语。萧文惊疑,久之,方叩门数,问曰:“何人在此?”

心,死后更受叔伯蔑语,不得与夫合葬。恩秋心怒,不半分,私尽卖家私,而书画砚几,及簪珥之饰,皆不留。聚千金之数,施与一班困苦百姓,只携些许财帛,趁夜乘舟,渡江十余日至景地。

众人皆知其品温顺,而夫浪,往往醉归。便必为醉碰烛火,二人逃之不及,故夫死妻伤。官府亦以为然,就此定案,不作多想。后孤儿寡母,独守家业,唯柜中一剪知实如何。

其年十七,宁失父母,寻一吉地葬二人尸骨。因大恸,翌年离乡,至荊塘。所居小宅有后门,门外加以矮墙,为一园。夏之交,往往吐苞,红紫纷繁。

第32章(三十二)蛇魅

俟恩秋长成,其母得疾,临死坦言。知父薄幸,恩秋愈怜母凄苦半生,遂携剪归故地。由此一丝魂灵不绝,又恐其亦遇负心者,便偶寄梦曰:“若萧氏者别恋,汝应及早断。”则以此剪夺人命,并无伤痕,谓之曰斩断

未几,恩秋启扉,迎之。但见几上一剪,隐泛红光,无风自动。萧文愈惊,忙搂恩秋怀,往后退避。然恩秋不惧,谓之曰:“此吾母旧,附其一丝魂灵,今离,故唤吾至此。”

既作夫妻事,便寻媒妁,择日成婚。

原是其母为景地富家女,一书生,随其私奔至太郡,成婚生。因携千金,置办商铺,多年后遂为一郡豪富。然其父多,渐连花楼,又养姬,全不顾昔时海誓山盟。苦劝不改,反屡次责打糟糠发妻,愈喜彻夜不归。后某夜大醉,谓妻曰纳一妾,不允,即大怒,言秽语不绝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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