聚首,有钱没梦、有梦没钱的同享一片沙尘暴。时有飞絮飘落,街边柳树欹斜,柳叶儿早已返青。我着一烟蹲在路沿边,目光追着一个好看煞了的妞儿,领低,偏偏又大,半截脯在外,白花花的。我吞吐烟雾,神态地朝她哨,她则一把挽紧了边那个秃瓢便腹的大叔,回我一个深意重的白——
我才知这狗原来叫“闪灵”,黎翘不是喜的人,他一直这只阿拉斯加犬叫阿拉斯加,有时候嫌麻烦叫它“多哥”,就是……Dog。
“这是顾遥,你应该早就见过了。这是顾遥的太太——”黎翘为我作介绍,停顿一会儿才说女人的名字,杨滟。
呸,畜生!
那条阿拉斯加犬趴伏在车后座上——这新鲜,这条狗有自己的保姆,平时黎翘不带它门的。
其实我没跟黎翘说,我偶尔手淫的对象早就不是顾遥了。想我占着近楼台之便,与这位长翘的雄尤朝夕相对,没理由这种时候还幻想别人。
给我们开门的是个年轻女人,没看清脸,光被她的光慑住了。女人看似与黎翘是旧相识,一见面就与他拥抱,贴面亲吻,然后她把注意力移向了牵在我手中的狗,蹲,冲这大家伙挥了挥手说,闪灵,好久不见。
顾遥住的地方不是别墅区,而是一栋独立的摩天大楼。
大狗立挣脱了我的牵制,不顾我多日的梳洗喂养之,伸着觍着脸,就朝对方扑过去。
我忖着这么大的家伙实在吞不去,于是想着那双烟灰的睛,想着攥手里的假阳是爷裆里的真东西,放它于唇边吻了吻,又滋溜滋溜摸了自己一阵,得不得了。
看醉汉的蛇行,看小儿的蹒跚,看富者昂首阔步,再看那些与我一样的人疲于奔命。
自己把自己逗乐了。
听女人的意思,闪灵是她寄养在黎翘那儿的,只因她的老公不喜在家里养狗。
我在路边坐到天黑。
我被女人引门,换上拖鞋,等着与偶像见面。
他们都不记得我了。
连他送我的那个礼我也试着用过一回。日本人在这方面确实天才,那东西动起来生龙活虎,跟真就没两样。我拿着那东西跟自家老二比了比——我本来也不小啊,但跟这庞然大搁一块儿,顿时显得柴瘦柴瘦,不密了,不圆壮了,也不灵了。
“你不是一直想见顾遥吗?”黎翘把我撵去副驾驶座,自己开车,“带你去见他,成天意淫人家手淫自己,总该见一面。”
目光所指之,正是那个光女人。
我问他,去哪儿?
黎翘最近忙,前阵的媒风波影响了他新片的拍摄度,他空从剧组回到北京,二话不说便拽我去。
人的睛为什么长在前?我想,那是因为哪怕被生活扯着了,我们也只能往前走。
我偏不说。我不惯着他。
但黎翘现在皱着眉,专心看路,不看我。
这没什么大不了的,茫茫人海谁认识谁呀。我提
我当然记得杨滟,我不记得她的人,但我记得她的名字;我也当然记得顾遥,他和当年相比没一变化,他比黎翘黑了不少,但轮廓,看着一样英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