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看着吃饱的俏俏说:“好吃吗?”
溺死,也有扔到河里的,完全不在意女孩的生命,仿佛她们只是一个随手可以丢弃的件。
给她吃最好的,穿最好的,住最漂亮的房,想她拥有一切。
所以当郑大福以为郑之南去了京都是准备找个老师,然后好好复习考编制的时候,郑之南开始搜索各种关于网络和编程方面的工作室。
“明天爸爸给你买豆浆和油条。”
其实就算不是豆浆,郑之南说吃什么,俏俏也会回个好。
“好。”
营养什么的完全跟不上啊。
只不过主角当初选的是文科,郑大福想让郑之南考个在编的老师,因为在郑大福里,只有有编制的才是铁饭碗,不会被岗,以前都说当工人好,结果呢,岗的人海了去了,当老师最好,福利好,工资也比一般人,还不怕被岗。
郑之南了她的发。
鸡羹最让她记忆犹新。
“好!”
俏俏小手指了鸡羹的碗笑了笑,说:“好吃。”
结果上面说是九十年代,他瞬间就松了气。
其实一开始知是年代文,他有些怵,心里对年代文的世界怵,特别是五六十年代,还有七十年代,总觉得那个时期会很压抑,每个人都被在一个框框里,好像你的一言一行都被人监督着,吃个东西都要记录你吃了几,想一想他就觉得很压抑。
这么乖的小孩,真想把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送给她。
总之只要他想,就不会发愁赚不到钱。
豆浆青霖镇有买,但郑家不会给俏俏买豆浆喝,所以这也是俏俏第一次喝豆浆,她甚至不知豆浆是什么。
光想想这么小就遭遇了这么多,郑之南哪里还的心。
或许这篇重生文一开始,主角也是为了孩才重新开始奋斗,愿意面对从前,带着再不什么就有可能被卖掉的女儿逃离那个地方,开始新的生活。
郑之南给俏俏了嘴,想到这里轻轻地叹了气。
他可以对任何人狠厉无,唯独在孩这里无法到绝对的无视,或许是他还不够,或许再经历的多一,不想受伤的话,就会越来越无无义,只看重任务本。
郑之南的目的很简单暴,确定一些有发展前景的
唯一在意她的原主又给不了她好的生活,粉都没喝过几次,听刘银雪言语里,好像这女娃是喝米糊米汤稀饭这些长大的,难怪上就满两岁了还跟一岁多一的孩差不多。
之所以是工作室,现在很多人还不是很支持所谓的网络,所谓的互联网新兴产业,没有投资,因为一些好凑在一起的年轻人只好自己组建工作室,自然称不上是公司,这个时候互联网还不发达,如果一家网络工作室没有现不敷的况就很不错了。
“喜吃鸡羹,明天就还鸡羹给你吃好不好?”
九十年代还好,各种文化大爆发,不用再吃大锅饭,更不需要买什么东西都要拿各种票去换,这个时期商界的话也是一个界,因为知九十年代很多赚钱的商机,郑之南也算是拥有了一个最大的金手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