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如读到“彼哥儿,且聪,尔汉,当自警”的时候不禁笑场,又例如琢磨起那“弟于长”一句到底是阿弟于长还是弟弟于长,而后为这汉哥儿世界里,阿弟称呼同辈年幼汉、弟弟称呼同辈年幼哥儿的法,又莫名其妙笑一回,还差忍不住跑去问老举人:
好容易熬足一个时辰,勉背半本――
十二燃烧起了前所未有的学习。
可事实上,手不释卷的时间才过了半个多时辰,十二就满心蚁爬猫捉的,那滋味真还不如之前烈日挑脱粒的轻松。
然后他就惊喜地发现,质得增加,除了能让他视力听力嗅觉等等也随之增加之外,他的记忆力仿佛也好了不少,不说过目不忘吧,但要是能坐得住,一气读个一二千字,大约读三遍就能背得来。
从来没有一次如现在这般书到用时方恨少!
可相对于一百万JJ来说,这个要求简直低得让十二想哭好吗!
果然天朝老话说得好,三百六十行、行行状元,生活是学问哪!
如今重拾书本,又有十分惊喜的记忆力在,十二自忖能为过冬的棉衣连续奋斗三五天。
即使时时刻刻努力提醒自己背书之后的好,十二还是忍不住各种走神:
再接着背,那心思就总是一不小心就飞走了。
十二虽不至于懊恼自己没有追随曾经荧幕男神的脚步去学纺织,但也总算了解了,为什么Y国排名第八的利兹大学,必须得有纺织系那么大上的专业了!
还是他之前为了认字已经读过的半本。
总之,各种脑无厘。
十二之前只读了半本,认了七八百字,确保自己不只能认得阿爷屋里那幅字,连阿父留来的几本书也能大致翻看明白之后,就懒得再读。
当然若是想要从棉花种到棉衣的过程,则要求十二在背诵之余还要能够确理解那三本书里的典故义,并将那三本书传授给至少十个人――那十个人也要能够背诵且理解书中典故义,若是只单纯通读则要一百人……
最了不得的财富!
等到阿爹喊他吃饭的时候,一本不过一千多字的,都还没背完哩!
十二决定必须好好读书,还要以带面,带动陶弃栓锁并大伯家的十三哥儿十五哥儿和小叔家的十七哥儿,嗯,阿爹伯爹叔爹也可以凑数!
而那三本书,虽然中典故有所不同,却也与、、极相似,算起来总字数不过万,背诵起来也不过五六个一二千而已,竟是一二日功夫就能背得完的。
再翻一翻支线任务――也就是十二相当敷衍的那个读书任务――所能获得的换取品机会,十二默了。
比较一这要命的学习效率,十二初时也
在这种况,背诵的效率自然只能呵呵了。
握爪,为了这次冬天能穿得上棉衣,为了自己走了以后阿爹栓他们还能长长久久有棉衣穿,拼了!
一百万JJ才能搞掂的棉衣,却是只要他将最初赠送的那三本书背来就能白得一百套!
前提是能坐得住。
既然阿弟是同辈年幼汉,那么为什么同辈年长汉不叫阿哥,又或者同辈年长哥儿不叫兄兄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