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妈妈瞪大了,用着让小陈烨害怕的表,手抓住他的肩膀用力地摇晃着小陈烨:“怎么会大呢?上次穿不还是合适的吗?陈烨你怎么这么不听话?!”
所有在小太阳长大的孤儿都知,被收养是他们最好的路,可以有属于自己的小房间,可以吃饱喝足,可以买厚厚的小棉袄。
女主人特别漂亮,尤其艳红的唇十分夺目。她的桌上有一大堆让小时一凌花缭乱的瓶瓶罐罐。女主人对他也很好,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房间,给了他好多好多满一整个柜的衣服,给了他铺了一地的玩。
新妈妈抓着小陈烨的手死死地掐了他的胳膊肉里,疼得小陈烨泪都来了,被晃得模糊的视线只能看清新妈妈一张一合的红唇,晃动的视线和浴室里的蒸汽让小陈烨脑袋晕乎
小时候的时一凌就已经意识到这一了,他从小就要比别人聪明。
小时一凌本来就长得可,笑起来就更甜了。所以他很幸运,五岁半那年他就被一个看起来很有钱的富贵人家给收养了。
所以,他要加油,要乖巧,要可,要让收养人觉得自己是个乖孩。
啊对了,还给了他一个新名字:陈烨。
而院长的那一青睐给时一凌带来的更多是灾难――来自院里其他孩的嫉妒和不满。
所以除了饥饿和冻疮,他比其他孩要多一的伤痕与淤痕。
“妈妈,”小陈烨将低看衣摆的脑袋抬起来,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:“衣服有……”
小陈烨那时觉得,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。
女主人将他抱起来,用额抵着额告诉他:“我们会永远在这里住去的对吧,小烨?”
而对于小时一凌来说,还有一个原因:被收养了,就会有人自己,把自己当作掌心的宝贝来。
后面的话小陈烨说不了,因为他看到了新妈妈的脸。
洗完澡妈妈给他穿了衣服,等小陈烨把衣服穿上以后发现,这件衣服有太大了,他的手伸长了也伸不手指,衣服摆长得都快被人当作穿连衣裙的小姑娘了。
可是他没有告诉院长说少给他一饭,别给他厚衣服。小小的时一凌当时听了后,一直于一种如果再少吃一,再穿少一自己就会死在某个大雪天的垃圾桶里的恐慌之中。
新妈妈带着他去洗了澡,洗完澡来的时候妈妈给他准备了新衣裳放在了澡盆旁边。
小陈烨将自己洗得净净的,还打了香的沐浴,听说是儿童沐浴――还是橙味的。
聪明的小时一凌不止知这些,他还知怎么讨人喜,至于为什么要讨人喜,除了可以让院长偏,主要是讨那些收养人的喜。
小陈烨在刚到这个家里时都觉得迷迷瞪瞪的,总觉得自己像是在梦一样,有爸爸,有妈妈,还有一个家。
富贵人家的男主人姓陈,他以后就是陈家的孩了,他也是个有家的人了。
这样的幸福和兴奋持续了很久,一直持续到那天晚上都没有停歇。
比别人厚一,那仍然是不够的。每天都能听到肚咕咕咕地叫,每个冬天都会长满的冻疮。
富贵人家很富贵,男主人总是在外忙,女主人却很闲,当初来接他的时候就是她亲自过来的。
而且,就算以后院长一视同仁了,那些欺负惯了的小孩儿们也不会放过自己。